招标通告
时间:2023-11-29
永利集团拟对2023年商誉减值测试相关评估效劳项目举行果真比选,现诚邀切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加入本项目比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永利集团2023年商誉减值测试相关评估效劳项目,采购编号:2023-49
2、效劳规模:
(1)评估目的:永利集团(以下简称“永利集团集团”)拟约请评估机构对并购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美传媒”)形成的商誉举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商誉减值测试相关评估报告。
(2)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
(3)出具报告时间:思美传媒2023年度年报通告日后3日前。
3、选取中选单位数目:1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的自力法人机构,营业执照在有用期内;具有证券期货相关营业评估资格证书或在投标阻止日期之前纳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宣布的“从事证券效劳营业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名单”。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包管资金的优异纪录。
3、具有自力肩负本项目的能力(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3个(含)以上在央企、省市级国有企业总部或分子公司类似项目效劳履历。)。
4、近三年内在谋划活动中无重大违法纪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列入“严重违法失约企业名单”(http://www.gsxt.gov.cn)。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比选文件的获。
1、凡有意参选单位,请于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4日,天天 10:00 时至 16:00 时(法定节沐日、法定公休日除外),在四川省成都会人民南路二段80号锦江宾馆锦苑楼1109室报名投标,领取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工本费: 100元/套(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效劳)。
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阻止时间:2023年12月7日上午10时00分,所在:四川省成都会人民南路二段80号锦江宾馆锦苑楼1106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所在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4、领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单位先容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盖章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出示原件);比选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宣布通告的前言:
永利集团官方网站
五、联系方法:
比选人:永利集团
地点:四川省成都会人民南路二段80号锦江宾馆锦苑楼
邮编:610000 联系人:罗女士 电话:13438018505